专家点评 科学立法、建设法治政府,杭州卓有成效 方立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 法治杭州建设十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可谓亮点纷呈,在科学立法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尤为卓有成效。 在市委领导下,杭州科学立法蹄疾步稳。在立法项目选择上杭州特别注重保障市委重大决策和改革举措落实、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民生立法。在立法方法上,杭州注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每年都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把民主立法扩展到立法的源头;在法规的具体制定过程中,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在制定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座谈会就开了二十几个。立法听证这种形式在杭州得到了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杭州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立法咨询委员会,在每一部法规审议表决前,都由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论证报告,作出专业评估。杭州还特别注重立法的针对性,确保“真管用”。每一部法规都能提出操作性很强且能切实解决问题的法律规范。比如,国家取消住宅小区竣工验收之后,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问题产生的纠纷骤升,杭州制定了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在全国首次通过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的形式,解决了综合验收取消后给房屋建设和管理带来的难题。 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我也亲身感受到了这种积极的变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的积极推进,杭州出台了不少行政规章,“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得到更多的体现,滥用权力、违法执法等现象越来越少,“法治政府”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当之无愧地走在全国前列。最直接的感观是,我们的行政人员精神面貌大为改善、为民服务意识大为改观,特别是窗口人员让人感到他们在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我相信,只要继续朝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方向努力,进一步提高法治杭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广大党员干部需要更加自觉地学习和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并以之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杭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将会更快更稳,带来的必然是城市建设发展、品位提升、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