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杭州正在召开一场“数字环境下版权集体管理国际研讨会”,这是国家版权局和国际复制权联合会(IFRRO)首次合作在华举行的国际会议。 “数字版权”,这个词语虽然新兴,但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但是“版权集体管理”? 不妨从三个月前的一桩官司开始。 起因是大红的娱乐节目《中国好声音》的一名参赛者李代沫,在赛中翻唱了《我的歌声里》。这首由华人女歌手曲婉婷独立创作的歌曲,由于《中国好声音》并未向版权人提出申请,曲婉婷所在的环球唱片因此在网上公开发布律师函。而《中国好声音》节目组则回应称“节目使用过的歌曲,我们会在音著协登记报备,一年结束后会一次性支付费用,并非故意侵权,只是价格还在洽谈中”。 这桩官司里,有一个词:“音著协”。 音著协,全称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一,也是建立最早的著作权组织,像KTV啊,演唱会啊以及一些电视节目的歌曲授权都与这个组织有关。 此外,还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版权集体管理,简单说来,是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基于权利人自愿的基础,充当著作权人和使用人之间的中介,收取转交使用费及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版权集体管理的历史已经有200多年,但在中国,还只有短短20年历史——而事实上,即使有了20多年历史,这个词语在中国还是显得非常陌生。这场国际研讨会,其中一方面,也是为增进社会对集体管理制度和集体管理组织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公众的版权意识。 研讨会上,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和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高级官员、澳大利亚、英国、挪威、新加坡和美国等国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威版权专家将与国内版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知名权利人代表、专家学者和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一道,共同研讨在应对数字技术发展挑战方面,各国政府及版权和相关权集体管理组织、国际版权机构在版权管理和执法方面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和经验做法,数字环境下国外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复制权、表演权等权利集体管理方面的探索、做法和经验,数字环境下中国版权集体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政府监管,并就中国及国际关注的版权立法、执法实践等议题进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