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西湖区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文化厅、杭州市文广新局,在古荡街道莲花广场共同主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此次活动也是全省文化系统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一个主会场。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版展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法规,并提供文化文物、文化审批,文化执法,法律援助等现场咨询。同时,现场还上演了一台精彩的法制宣传节目,用歌舞、诗歌、莲花落、小品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