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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让法院裁判不打折扣
2018-05-09 08:01

破解“执行难”除了拒执追刑、应执尽执,还需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共同构建“守信获激励、失信受惩戒”的社会信用体系大格局。

法谚有云,无救济则无权利。

法院生效裁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只有裁判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彰显。但一段时间以来,“执行难”困扰着法院和当事人,甚至曾有人用“司法白条”“一纸空文”来形容被束之高阁的法院裁判文书。

5月7日,杭州两级法院召开打击拒执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杭州中院发布《关于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公告》,向社会发出执行“四请”号召:请您配合、请您理解、请您支持、请您监督。对于“老赖”也将全面限制和惩戒,比如,禁止乘坐飞机、动车,禁止办理护照,限制或禁止贷款,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看来,“老赖”们越来越难“赖”了。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3月29日,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召开,提出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接下来,杭州将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外抓协同,内强规范,确保稳、准、狠地打击拒执犯罪。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就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如果不能有效惩治“老赖”,不能严格执行法院裁定,那么法律就会变成失去约束力的“稻草人”,不仅难以实现正义,更会对公序良俗造成负面影响。为了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刑法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严重妨害正常执行工作秩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设立了“拒执罪”,一定程度上威慑被执行人,促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有效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去年以来,杭州两级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5件71人,公安机关立案43件45人,法院判决27件29人。同时,4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破解“执行难”除了拒执追刑、应执尽执,还需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共同构建“守信获激励、失信受惩戒”的社会信用体系大格局。依法惩戒“老赖”、提升裁判执行力度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推动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稳步向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郑莉娜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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