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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良 社会之幸
2017-10-10 09:59

技术进步时代,更需法治、道德、勇气和智慧。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都需要良法良治。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杭州位列本年度评估总得分榜第二。在2013-2017年的法治政府评估中,杭州和北上广深等一共十个地方政府连续五年取得优异成绩,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每一年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都如同一次体检,杭州不仅仅是“年年合格”,而是“年年优异”。

从宏观层面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需要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需要一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政府不能缺位;唯有法治政府的建成,才能保证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从具体的层面看,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国家机关,也是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杭州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努力以法治保障发展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监督与问责,强化政务公开,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较高。法治之良,尤其是法治政府、政府法治之良,实乃社会之幸、公众之福。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对于立法立规,公众的参与意识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高。杭州在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方面的立法,以及出台重大规范性文件,都注重“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比如最近发布的《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事先就公开、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本身就是一个新事物,不能只是“闭门造车”。都说“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而立法立规本身就需要大智慧。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制度供给,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制度环境,要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规则意识,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敬畏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的阳光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防错意识。对行政权力加强制约和监督,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既要以“权力”制约和监督权力,又要以“权利”制约和监督权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坚持“互联网+监管”的创新机制,持之不懈,久久为功。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条主线,杭州正在“以一流状态建设一流城市”,今后定当致力于铸造一流的法治精神,打造一流的政务生态,从而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杭州建设成一流的法治城市。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首席评论员 徐迅雷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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