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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又给大学生创业发“福利” 获得5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
2018-02-27 13:38

在杭州这片创新创业“沃土”里,大学生创业队伍是一支重要“军团”。为推动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近日,杭州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计划”)。按照“计划”,入选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后,每位培育对象将获得5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

每年选拔20名左右创业人才

“计划”称,在继续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同时,杭州将重点面向初具规模实力、初显良好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每年选拔20名左右善于创业、勇于创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优秀大学生创业人才。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力争培育一批在同行业有影响力的“新锐杭商”。

培育对象须为大学生(指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在杭州市各区、县(市)(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创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另外,培育对象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创办企业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等。

50万培育扶持资金将分两部分

据称,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自今年3月15日起开始实施,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入选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后,每位培育对象将获得5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培育扶持资金分为培育资金和扶持资金两块,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其中,10万元作为培育资金,直接用于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的深度研修、智库支持和高端企业参访,另外40万元则作为扶持资金直接拨付培育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若培育对象所在企业已获杭州市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40万元的,优先安排培育资金,差额部分作为扶持资金直接拨付给培育对象。若培育对象所在企业已获杭州市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高于40万元的,不再拨付扶持资金。培育资金差额部分由市、区县(市)共同承担。此外,扶持资金将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7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阮妍妍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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