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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杭州 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2017-10-16 11:4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关键位置来谋划、推进,先后作出许多重大部署,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图景。

2014年,“法治中国”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2015年,杭州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为“杭法十条”,法治杭州建设换挡提速、加快前行。

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对外开放。 记者 李忠 摄

恪守权责法定,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9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杭州位列本年度评估总得分榜第二。同时,在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机构联合举办的“法治政府高峰论坛”上,杭州因在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评定为“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杭州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所在。

权力要关进笼子,笼子要靠法治扎牢。近年来,杭州重点围绕“四张清单一张网”,持续完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大刀阔斧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2016年,《杭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公开晒出“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规定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外行使任何权力。为了整治庸官懒政,杭州制定《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法治化。

今年,杭州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制建设,将杭州依法执政、依法治理推向了更高水平。9月1日,杭州在全省首推“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网上办事系统,近九成商事登记事项,在家敲敲鼠标即可“一键办理”。此前,办事大厅双休日不休、社保医保窗口合并综合进件。目前,杭州超过1.1万项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其中不动产交易更是跑出了“60分钟办结”的全国最快速度。“最多跑一次”“跑”出了改革的决心,“跑”出了群众的期待。

依法决策是依法执政的一大重要载体。杭州先后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促进决策程序法定化,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今天,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在成为常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严谨规范的程序已成为杭州重大决策出台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

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使法治精神渗透在各个具体改革领域。

强化立法引领,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2016年10月31日,《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杭州的政策一直被誉为“温情方案”。在对网约车管理、从业人员的要求方面,杭州较其他城市有诸多宽容之处。此前,为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暂停施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涉及总量控制、经营权获得的条款。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也更早、更多地遇到了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杭州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行稳致远。

杭州重点围绕城市国际化、信息经济发展、城市治理等方面,制定好规章制度。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建设生态文明之都提供法制保障;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是我市首次同步为重大民生工程立法;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将保障公众健康写进了法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绩效管理条例为改进机关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法治导向;智慧经济促进条例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为杭州信息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健全倡导文明行为的长效机制、弘扬“最美现象”、提升城市文明。一部又一部体现时代特征、回应社会关切、表达百姓心声的高质量法规相继出台,成为以“良法”引领“善治”的生动实践。

同时,杭州深刻认识到法治化是国际化城市的共同特征,树立了“杭州要加快城市国际化必先加快法治化”的强烈意识,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8月底,《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此举彰显的正是杭州加快城市国际化步伐、更好地建设“会展之都”的行动决心。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列为正式立法项目。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城市国际化建设和发展,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还是首例。

此外,杭州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科学民主立法的机制不断健全,公民旁听、代表列席、网络直播等公众参与的途径不断创新。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每一次立法,都是问题的回应、民智的汇聚、法治的跃升。

立法引领,为杭州善治奠定了良法根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莉娜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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